职位描述
工作职责:
1.主持学校学生处的全面工作,制定并实施学生工作计划,为提高学生工作质量、加强学生管理而努力。
2.学生思想政治教育: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,制定相关政策和计划,并组织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。加强廉政建设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质量。
3.学生事务管理:负责组织和监督学生的日常事务,包括学生注册、宿舍管理、学生奖惩等,确保学生事务的顺利进行。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,开展主题教育活动,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。同时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目的,加强对学生的管理。
4.负责学生工作的各项改革措施、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订、监督实施,领导制定和修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,包括对学生的奖励政策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并积极做好学风建设。
5.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,解决特困生的困难,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。
6.学生安全稳定工作:负责全校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,建立信息沟通渠道,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妥善处理各类问题。
7.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领导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制订与实施、有关信息普查与分析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开展工作。
8.辅导员队伍建设: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生辅导员的业务指导、教育和管理工作,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9.负责加强学风建设工作,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,预防和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,做好稳定工作。
10.学风建设:负责全校的学风建设工作,制定实施方案,深入了解学风建设情况,推进学风建设。
11.学生组织指导:指导和支持学生团体和组织的活动,包括学生会、学生社团等,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。
12.学生活动经费管理:负责审批学生活动的经费预算,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。
13.招生与就业工作:负责组织完成学校的招生和就业工作,积极开拓就业渠道,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。
14.完成学校党委、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★基本要求:
【政治面貌】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
【学历】研究生及以上,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
【专业】不限
【职称】副高级职称及以上
【年龄】50周岁以下
【健康水平】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
★其他要求:
1.政治素质: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,能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2.学术水平: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,对高等教育发展有深入了解和研究,能够引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。
3.管理能力: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,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。同时能够协调各方面的资源,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4.组织协调能力: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,能够有效地协调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,同时能够与校外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。
5.创新思维: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,能够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,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,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。
6.心理素质: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,能够应对工作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,保持冷静、理智的态度。同时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,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。
7.团队意识:具备较强的团队意识,能够团结带领工作团队共同完成工作任务,发挥团队的***效能。
8.认同民办高等教育事业,热爱高校教师发展工作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。有非常强的执行能力,能接受高强度工作。
9.善于沟通协调,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、执行力以及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。有服务意识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。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,抗压能力。
10.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学功底,擅长公文写作,善于沟通协调。
11.熟悉高职教育政策,具有5年以上高职院校行政管理、教学管理等经验者优先。